{{ $t('FEZ002') }} 學務處|
| 主旨: | 本府訂於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時假新竹市稅務局視聽教室(新竹市中央路112號7樓)舉辦 「114年度商品標示法教育宣導活動」,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踴躍報名,並依參訓名額分配表指派人員出席,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總統業於111年5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41601號令公布 修正商品標示法,為促使貴單位瞭解商品標示法,旨揭宣導 活動會中將講解商品標示法規,透過講師說明,增進商品 標示法之認識。 | 
| 二、 | 報名程序: | 
| (一) | 參加人員請覈實辦理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給終身學習 時數2小時,請參加人員自即日起至11月25日止,逕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完成報名。 | 
| (二) | 報名手續:請登入「eCPA 人事服務網」(https://ecpa. dgpa.gov.tw/)─「應用系統」─「D6:終身學習入口網」─ 學習資訊─輸入「114年度商品標示法教育宣導活動」─ 上課假別:公假─費用種類:公費─線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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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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