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政府依據教育部修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有關返校及停課補充說明如下:
一、有關確診者居隔返校
(1).5/8日前的依照舊規範依居隔通知書上日期居隔期滿後返校(不需再+7),依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規範辦理,自主管理期間無症狀者,可正常生活、上班上課。
(2)5/8日後的的依居隔通知書上日期居隔期滿後返校(不需再+7),依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規範辦理,自主管理期間無症狀者,可正常生活、上班上課。
二、因家長或宿舍友確診居家隔離
(1).一樣3+4,7日不可到校。
(2)復課前需快篩陰性。
三、學校新制停課起訖日計算方式
快篩陽性/PCR確診
(1)最後到校日隔日起算
(2)未到校的周末,當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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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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