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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退休案送件】新竹市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教職員115年8月1日退休案

{{ $t('FEZ002') }} 人事室|

已登記於115.8.1退休者,人事室已通知檢送相關表件

原未登記於115年度退休者,除因疾病或特殊重大事由,經專案報請市府同意外,請於編列116年度預算時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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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為辦理各級學校教職員115年8月1日退休案,請於本(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完成系統報送,並將紙本免備文逕送人事處彙辦,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府前於114年調查預定115年屆齡及自願退休人員資料,並據以編列年度退休預算,已登記於旨揭日期退休者,請依下列事項辦理,俾利核定作業:
(一)    請人事人員依「新竹市政府所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案件申請注意事項及應送文件檢核表」(以下簡稱檢核表)逐項檢核,如有缺漏,將退件處理。
(二)    確認年資及資料無誤後,於「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並點選【報送】完成。
(三)    檢核表及相關證件資料紙本,請於旨揭期限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勿送本府文書交換中心)。
二、    為掌握各校送件數量,俾利後續案件處理,請於送件前先行至雲端人事智慧館/最新消息填報調查表,並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完成。
三、    原未登記於115年度退休者,除因疾病或特殊重大事由,經專案報請本府同意外,請於編列116年度預算時再議。如以專案報送,請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9條規定,於退休生效日前3個月(即5月1日以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及退休資料,函報本府。
四、    檢送上開檢核表1份,其他相關表件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s://dep-personnel.hccg.gov.tw/ch/index.jsp)退撫給與/退休服務/申請退休相關表件及作業規定/教育人員退撫表件下載最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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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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