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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

{{ $t('FEZ002') }} 教務處|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65939H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計畫補助認證重點摘錄如下:
(一)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本計畫報名費依各認證考試簡章所列報名費金額核實補助,惟每次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元。
(二)本計畫所列之認證考試,以中央教育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認證考試,或該認證考試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簡稱 CEFR)與教育部認列之本土語文證照種類B2以上等級者為限。
(三)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四)補助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五)凡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教師,應試當天請監試人員蓋到考證明章,作為「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

(六)繳件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前,向   教務處教學組   申請辦理後續事宜。
三、欲申請者需檢附資料如下:蓋有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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