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產業發展處114年10月9日處產生字第1140015122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係為推廣陸域野生動物保育,透過野生動物救傷實務案例與傷病動物處理的經驗分享,宣導面對野生動物時「不餵食、不飼養、不野放」的行為規範,讓參與學員理解並建立正確的保育觀念。
三、參加本活動講座全程免費,並由本府提供專業解說服務,學校得依活動辦法規定期程擇期參加。
四、本活動共計舉辦12場次講座,即日起開放報名至114年11月14日,額滿為止。
五、檢附114年度新竹市陸域野生動物保育宣導及推廣講座活動 辦法。
新竹市政府114年10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40170589號函
市府來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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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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