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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建功國小

公告訊息

為辦理各級學校教職員114年2月1日退休案,請於本(113)年 11月13日(星期三)前檢具相關表件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 本府前於113年調查預定於114年度退休人員資料,據以編列年度退休預算,已提列登記於旨揭日期退休者,請服務學校依「新竹市政府所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案件申請注意事項及應送文件檢核表」檢齊相關證件後,於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並將紙本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俾利核定作業。
二、 原未登記於114年2月1日退休者,除因疾病或特殊重大事由,經專案報請本府同意外,請於編列115年度預算時再議。
三、 檢送上開檢核表1份,其他相關表件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s://dep-personnel.hccg.gov.tw/ch/index.jsp)退撫給與/退休服務/申請退休相關表件及作業規定/教育人員退撫表件下載。
四、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45條規定,教職員申請退休所附退休事實表、任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應先由服務學校人事主管切實審查,倘有其他可併計退休年資,務必先行向相關權責單位查證。本案將列入當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重要參考依據,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承辦人(分機389,國高中:謝先生、國小及幼兒園:楊小姐)。


{{ $t('FEZ003') }} 2024-10-29

{{ $t('FEZ014') }}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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