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健康中心|
依據市府112年3月2日府教體字第1120033988號函及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修正指引,自112年3月6日起本校調整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確診師生依防疫規定通報,並依居家隔離單上規定請假不到校,請假期間老師將提供線上學習。
二、全校師生因同住家人確診者:可到校上課、上班。0+7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需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三、同班接觸確診師生者:若有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者,由學校提供一劑快篩試劑篩檢。
四、落實『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
五、校園口罩配帶措施:
(1)校園口罩配帶由師生自行決定,尊重師生自主意願。
(2)惟校園內健康中心,師生進入均需依規配戴口罩。
(3)師生有身體不適、呼吸道症狀者,室內需配戴口罩。
六、量測體溫方式:每班配置一支額溫槍,監測師生健康。
七、環境清潔消毒:教室每日漂白水清潔消毒一次。
八、用餐隔板使用採自主意願,若不使用請妥善維護保管,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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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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