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健康中心|
依據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正式公告,12/1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明:
1.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如操場、小操場、戶外遊戲區…等),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
2.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如教室、專科教室…等),維持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市府提醒各校配合事項:
(1)用餐時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則防疫隔板持續使用。
(2)自主防疫及自主管理對象入校應全程配帶口罩(用餐時除外)。
(3)講課時可脫口罩,但需下講台走動時需配帶口罩。
以上配合事項依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定滾動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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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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